貨幣
所有主要的銀行在正常營業時間都設有匯兌業務,上午8:30-13:00,下午14:30-16:00,星期四延至下午18:30。
郵局
位于中央火車站附近,Kirchenallee街出口。營業時間:星期一至五8:30-18:00,星期六至中午12:00。
簽証
辦理旅游探親簽証,需提供護照、邀請函,逗留德國時間不超過3個月,填黃色申請表,否則填寫白色申請表;須交2─3張照片、經濟擔保書(須經德有關當局認可)、親屬關系公証書。表格可以在德國領事館的官方網站上下載,打印後填寫即可。照片要求在網站上也有專門的說明文件。超過3個月,還須交體格檢查表。
中國人因私赴德辦理旅行簽証,一般可通過兩個渠道進行,一是委托中國旅行社代辦,出國者可將本人護照與有關証件交給他們,並填寫申請簽証的表格所需提供的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國內永久地址、現在地址、工作單位及職務、旅行目的、逗留期限等。另一途徑是,旅客直接前往德國駐華使館辦理簽証。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館
地址:北京東直門外大街5號 100600
電話:010-65325556 65322161--65
傳真:010-65325236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上海領事館
地址:上海市平福路151/181號
電話:021-64336951-53
傳真:021-64714448
探親旅游簽証
申請有效期不超過3個月的德國旅游簽証,須遞交下列材料並符合下列條件:
(1)認真填寫貼上照片的黃色申請表,一式2份;
(2)有效護照(簽証到期後有效期不少于90天的護照);
(3)德國的某一旅行社的預訂証明,証明中須寫明旅游日程安排、往返和當地交通及住宿情況,團體旅游者須有個人的預定証明(旅館、旅行情況);
(4)交付旅行費用証明;
(5)醫療保險証明(保險公司証明)每人一份;
(6)用德文或英文書寫的工作單位提供的証明:工作崗位,月工資,准假証明。
德對入境和居留的規定:
(1)外國人前往德國探親,獲得入境簽証後,還應申領居住許可証。可先委托在德國的親屬朋友事先向外國人管理局申請代辦,也可在入境後再申辦。
(2)入境後如果變更居留地點,要及時向外辦管理局報告。
(3)旅游簽証持有者,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如果想從事何種工作,必須獲得外國人管理局簽發的工作許可。如果入境者臨時發生種種特殊情況,如意外傷害事故、交通事故、疾病等,在簽証限期內不能按時離境的,可以再簽証。
德國駐華使館簽發的旅游簽証,一般對一次進入下列的申根國家有效:比利時、德國、法國、希臘、意大利、盧森堡、奧地利、荷蘭、葡萄牙和西班牙。
其它
漢堡卡
游客可購買漢堡卡,享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費和優惠門票,包括環城之旅、游漢堡港、游阿爾斯特湖、參觀哈根貝克動物園、市政廳、米歇爾大教堂、漢堡監牢等。
售票處:漢堡市旅客服務中心、許多觀光飯店、青年旅社、HVV旅客咨詢處、自動售票機等。
個人票:一位成人可攜帶三位15歲以下小孩。一日票7歐元;多日使用票14.5歐元。
團體票:五人團體,一日票13歐元;多日使用票23歐元。
注:一日票當日使用有效,多日使用票自使用日起三天有效。
漢堡青年卡
適用于30歲以下者, 提供漢堡旅游服務信息和眾多的優惠。
在漢堡大城區內免費使用交通工具,免費或優惠參觀19個博物館,附帶諸多娛樂場所有價証券,同時贈送城市雜志。
價格:第一天7歐,有效期從登記日開始,之後每延長一天價格為3.3歐,最多只能延長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