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赴澳門旅游簽注有新規

2007年12月10日 11:22

    日前,公安部出台公境港[2007]1971號文件,對公民申請赴澳門旅游簽注作出調整,從11月21日開始,各地公安機關暫停受理赴澳門二次個人旅游和團隊旅游簽注申請,只受理赴澳門一次個人旅游和團隊旅游簽注申請。同時,再次申請赴澳門旅游簽注時,必須由申請人親自到公安機關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