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機動車7月20日起單雙號限行

2008年07月16日 09:52

    北京市政府發布了《關于2008年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對本市機動車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從7月20日起至9月20日,北京市機動車將分單雙號行駛。限行期間公車將停駛七成。盡管實行單雙號的車輛停駛時間實際僅為1個月,但仍然減征3個月車船使用稅和養路費。

    分機動車不受單雙號行駛措施限制,准許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包括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及執行任務的解放軍和武警車輛;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持有市運輸管理部門核發旅游客車營運証件的車輛;持有北京奧組委核發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專用車輛証件(不含車証底色為黃色的場館外圍和場館臨時車証)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通行証的車輛(須遵守通行証的使用規定);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城管、工商、交通執法車輛,環保監察車輛及救援、清障專用車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按批准的時間和路線行駛);懸挂“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除限行外,部分機動車還需遵守特殊規定行駛,貨運機動車,6時至24時,禁止在六環路以內道路(不含六環路)行駛。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6時至24時,禁止在六環路以內道路(含六環路)行駛;0時至6時,禁止在五環路以內道路(含五環路)行駛。京B號牌摩托車全天禁止在四環路以內道路(不含四環路輔路)行駛。

    7月20日0時至9月20日24時,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其他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遵守單雙號限行規定的同時,6時至24時,禁止在六環路以內道路(不含六環路)行駛。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前,須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市運輸管理部門核准,確需進入禁限區域道路行駛的,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証件,並按照批准的時間和路線行駛。